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前后学生住宿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跨部门协调会议的决议,现就做好2020年暑期前后学生住宿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体毕业年级学生须按要求办理离宿手续。

1. 全体毕业生须按《2020年春季学期毕业年级学生返校批次安排表》于返校后5天内完成离宿手续。

2. 毕业生办理离宿手续流程如下:

(1)以宿舍为单位在学生综合服务平台缴交水电费;

(2)完成个人行李打包与寄运;

(3)到宿舍值班室完成宿舍钥匙、空调遥控器的交还;

(4)由宿管员到宿舍进行家具清点无误、房间卫生检查合格后上报宿管中心(校区后勤办),在线完成离宿手续登记。

(5)毕业生房间卫生检查标准为:宿舍内及走廊无个人行李遗留,无明显垃圾残留、堆放;

(6)家具、宿舍钥匙、空调遥控器经清点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的需照价赔偿,请到各宿舍楼值班室办理。

3. 学校号召全体毕业生文明离校,为母校留下完美印象、为师弟师妹留下学习榜样、为自己留下美好回忆,自觉遵守防疫相关要求与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进行酗酒、喧哗、高空掷物等不文明行为。

4.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于7月31日组织对各学院毕业生宿舍进行检查,对于未按要求完成文明离宿工作学生宿舍,由对应学院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做好毕业班延长住宿学生的服务与管理。

1. 根据学校深入推进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的需要,今年的毕业生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返校批次和时间安排住宿和离校,学校不受理也不安排因个人原因需延长住宿的申请。

2. 因学校总体工作安排需要延长住宿的毕业生,由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另行安排宿舍。因新生接待和宿舍维修维护等原因,延长住宿最迟只能截止到7月30日(不含当晚),延长住宿期间学生的管理由学生所在学院(培养单位)负责。

三、做好延长学籍学生的住宿服务

1. 学生宿舍床位优先安排在规定正常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学生住宿,延长学籍的学生可自愿选择不在校内住宿。延长学籍的学生住宿最长年限采取“正常学制年限+1”的模式,学生在延长学籍期间可申请为期一年的学生宿舍床位,一年后不再提供学生宿舍床位。延长学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跟本科生原则上按照统一的住宿标准进行安排,学校仅提供每生一个床位,不再参照正常学制内的学生住宿标准。

2. 延长学籍学生应和本学院其它毕业生一起办理离宿手续,并于秋季学期第一周办理住宿申请手续,届时根据住宿床位情况插空安排床位。

3. 延长学籍学生办理离宿手续后可办理假期期间的行李存放,行李存放的具体工作安排请查看附件。

四、做好其它类型学生的住宿服务工作。

1. 直博学生如有调整宿舍的需要者、定向博士生如下一学期仍有在校课程因此需要申请延长住宿者,请于7月13日至7月17日前往校区宿管部门办理手续;如由于疫情防控不能回校者,可于秋季学期开学后注册日当天到校区宿管部门办理手续。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2. 我校已录取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含本校保研学生),在新学期未报到之前仍属于未取得学籍,一律不安排在假期提前入住。

3. 2019-2020学年在我校交换学习的其它学校学生,建议按2020届毕业生的返校安排向学校申请返校办理离宿手续,如由于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返校办理离宿手续的,可由交换生(或其家属)向联合培养的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协助整理、邮寄行李,宿管部门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其它事宜

1. 后勤保障部门已经协调校内快递经营单位为毕业生提供行李打包、收件、寄发等服务,具体业务办理请联系菜鸟驿站;

2. 鼓励各学院对毕业生文明离宿工作进行探索创新,形成学院特色;提倡各学院尽可能给毕业生提供各类人性化服务。

3. 相关学院、学生如有需要,可联系校区宿管部门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校区

办公地址

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

石牌校区

宿管中心

石牌校区西六宿舍西南角

8:00-12:00

14:30-17:30

020-85211153

大学城校区后勤办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405室

8:30-12:00

14:00-17:00

020-39310032

南海校区后勤办

南海校区行政楼225室

8:30-12:00

14:00-17:00

0757-86687321

 

华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2020年6月23日   

 


附件:

2020年暑期学生行李寄存服务指引

 

一、暑期学生行李寄存服务仅面向在“正常学制年限+1”年(如本科学生第4年学习后的暑假)期间并申请在校住宿的学生、于今年在本校毕业且升学进入本校学习的毕业生开展。

二、可进行寄存的行李须提前使用行李箱、纸箱、木箱等方型箱包进行打包,并可进行堆积存放,存放点不提供打包服务;

三、行李寄存为免费服务,不接受贵重物品、家电、鲜活物品、有异味物品、对存放有特殊要求的物品的寄存;

四、寄存的行李需贴寄存条(注明寄存人姓名、学院、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并凭个人有效证件现场登记行李信息及拍照存档。

五、行李寄存时间从存入之日起,至2020年秋季学期注册日17:00止,注册日当天请寄存行李的同学到行李寄存点办理凭本人有效证件办理提取手续;截止时间后行李存放点另做他用,对于未提取的行李将不再负保管责任。

六、行李寄存点(各校区学生可自行根据需要就近存放):

1. 石牌校区:西区星河楼一楼储物间,东区东十三101-105室;

2. 大学城校区:学北18栋接待室、活动室;学南3栋和学南6栋接待室;

3. 南海校区:A座二楼自修室。

七、行李寄存点开放时间:

1. 石牌校区、大学城校区:7月2日、7月5日、7月10日、7月15日、7月29日,每天9:00-12:00,14:30-17:30;

2. 南海校区:7月15日9:00-12:00,14:30-17:30,7月29日9:00-12:00。